山东省产权交易中心单一来源项目 | ygcg-1206-006 | ||
2018-12-06 | 2019-05-29 |
一、采购条件 | |
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,对减速器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。 | |
二、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| |
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减速器 MC3RLSF05 台 1 SEW-传动设备(天津)有限公司 2 减速器 M3RSF70(左) 台 1 SEW-传动设备(天津)有限公司 3 减速器 M3RSF70(右) 台 1 SEW-传动设备(天津)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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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拟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| |
依据《物资采购管理细则》第二十八条关于单一来源采购之规定:“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,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备品备件的”,神华新疆奇台能源公司筛分厂二级破碎机和1.4米转载带式输送机目前使用的减速器,均由“SEW-传动设备(天津)有限公司”生产制造,为了便于维护以及新设备与现有设备配套互换,拟购置“SEW-传动设备(天津)有限公司”生产的减速器。 | |
四、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信息: | |
供应商名称:新疆顺风机械有限公司(为SEW-传动设备(天津)有限公司的授权代理商)。 地址:新疆乌鲁木齐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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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唯一性论证 | |
依据《物资采购管理细则》第二十八条关于单一来源采购之规定:“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,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备品备件的”,神华新疆奇台能源公司筛分厂二级破碎机和1.4米转载带式输送机目前使用的减速器,均由“SEW-传动设备(天津)有限公司”生产制造,为了便于维护以及新设备与现有设备配套互换,拟购置“SEW-传动设备(天津)有限公司”生产的减速器。 | |
六、公示期以及异议 | |
本次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开始,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;在公示期间,任何供应商、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有异议的,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。 | |
七、联系方式 | |
采购人: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:王爱玲(物资供应供应公司) 联系电话:0991-6803719 联系电话:18999883919 电子邮箱:11437023@chnenergy.com.cn 代理机构: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:卢朝晖、董云冠、王珉 电 话:0991-6809913、6803621 电子邮箱:shenhuaxinjiang@126.com |